刘艳玲
刘艳玲,女,汉族,1968年11月生,甘肃通渭人。2004年8月加入民盟。2001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博士学位。现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、副研究员,全国政协委员,民盟中央常委、海南省委主委。
1988年9月至1995年7月在西北师范大学学习,先后获学士、硕士学位。1995年7月至2001年8月在兰州铁道学院任教,历任助教、讲师等职,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,获博士学位。2001年8月至2007年6月在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二处工作,历任助理调研员、调研员、副处长(正处级)等职,其间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。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民盟海南省委专职副主委,其间2009年4月至10月挂职任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。2010年9月至2017年5月任海南省林业局(厅)副局(厅)长。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任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副主任。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。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任海南省科协主席。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任海南省林业局(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)局长。2021年5月至6月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选。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(正厅级)。2023年1月至今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。
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,第六届人大代表。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,海南省政协第六届委员、第七届常委。民盟第十届、十一届、十二届中央委员,第十三届中央常委。民盟海南省委第五届、六届、七届副主委,第八届主委。